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证明要怎么写?


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证明通常是由特定的主体出具,用以证实被证明人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相关情况的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 证明用途和开具主体 这个证明在很多场景下都可能会用到,比如一些单位的入职审查、出国签证办理等。一般来说,这种证明由公安机关来开具,因为他们掌握着辖区内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记录情况,能够准确核实相关信息。 ### 证明包含的内容 1. **标题**:一般为“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证明”,要写在纸张的第一行中间位置,字体可适当大一些,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什么文件。 2. **抬头**:即该证明的接收单位名称,比如“致[具体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方顶格位置。 3. **正文**:这是证明的核心部分。需要写明被证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然后说明经过查询,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比如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该被证明人在本辖区内无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记录。这里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案件。 4. **落款**:要写上开具证明的单位名称(如某某公安局某某派出所),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 ### 开具证明的流程 1. 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 公安派出所会根据内部的案件记录系统进行查询核实。 3. 如果查询结果确实符合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情况,就会按照规范格式为申请人开具证明。 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情况后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所以,在开具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证明时,公安机关是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可遵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