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庭审模板该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庭审模板是在刑事自诉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为保障庭审有序进行而遵循的一种规范文本。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撰写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自诉案件的概念。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接下来,我们看庭审模板的具体内容和撰写方法。 一、标题。一般为“[具体案件名称]刑事自诉案件庭审模板”,明确该模板适用的案件。 二、首部。要写清楚庭审的基本信息,包括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等)、书记员、自诉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这部分内容就像是给庭审搭建一个框架,明确参与人员和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三、庭审流程。这是庭审模板的核心部分。 1. 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这一系列操作是为了确保庭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 法庭调查阶段。自诉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被告人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质证。这个阶段就像是一场“真相大揭秘”,双方通过陈述和举证来还原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3. 法庭辩论阶段。自诉人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这是双方观点的激烈碰撞,通过辩论来阐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4. 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有权利就案件发表最后的意见。这是被告人表达自己想法的最后机会,法院会认真听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 评议和宣判阶段。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是庭审的最终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四、尾部。记录庭审结束时间,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签名等。这是对整个庭审过程的一个完整记录。 总之,撰写刑事自诉案件庭审模板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保庭审的各个环节都符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