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猥亵儿童罪的辩护词该如何撰写?


撰写猥亵儿童罪的辩护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且要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实和法律角度为被告人进行合理辩护。 首先是格式规范,开头要写明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等称呼,表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指派自己担任辩护人这一身份。 接着是内容部分。从认罪态度方面,如果被告人归案后经侦查机关教育能如实交待罪行,悔罪态度诚恳,比如主动如实交待全部犯罪经过,节省司法资源,并且深刻认识到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愿意痛改前非,就可以在辩护词中强调。这在《刑法》中虽然没有专门针对这一表述的法条,但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在司法实践中是法官量刑时会考虑的情节。 若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也可着重提出。初犯、偶犯说明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比如一个人一直表现良好,此次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和惯犯相比,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认为较小。 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也是重要一点。如果被告人到案后,其家人积极主动向被害人及监护人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这在量刑时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另外,还需结合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从这些规定分析,如果被告人的情况不符合加重处罚的情形,可在辩护词中阐述。 最后,在结尾部分,辩护人要总结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撰写辩护词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合理地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