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遗失证明该怎么写?


在商业活动中,送货单是证明货物交付的重要凭证。当送货单遗失时,撰写一份规范的遗失证明是很有必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送货单遗失证明的写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送货单遗失,但并不意味着交付货物的事实就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送货单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使遗失,交易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依然可能基于其他证据而成立,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 一份完整的送货单遗失证明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标题:一般直接写“送货单遗失证明”,字体可稍大加粗,以突出显示。 编号:若送货单有编号,应在证明中注明,以便准确对应。 正文:需详细说明送货的具体情况,包括送货时间、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收货方信息等。例如“[具体日期],本公司向[收货方公司名称]交付了[货物名称],数量为[具体数量],规格为[具体规格]”。同时,明确说明送货单遗失的情况,如“由于本公司保管不善,上述送货单(编号:[具体编号])不慎遗失”。 声明:在证明中应声明该送货单的法律效力,可表述为“此送货单原件已遗失,如有必要,本公司愿意配合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若因该送货单遗失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落款:注明出具证明的公司名称、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是个人送货,需签署个人姓名和日期,并按手印。 此外,为了增强证明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在出具遗失证明时,建议尽量附上与该笔交易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发票、物流单据、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这样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更好地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撰写送货单遗失证明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详细,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