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书该怎么写?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当您认为执行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可以通过撰写执行异议书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执行异议书的写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执行异议书”即可,让人一目了然这是一份关于执行异议的文书。 接下来是首部,首部要写明异议人的基本情况。如果异议人是自然人,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异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联系到您,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未对执行异议书的格式作出详细规定,但对当事人的信息要求有相关体现,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然后是正文部分,这是执行异议书的核心内容。 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即明确提出您希望法院采取的措施,比如停止对某一特定财产的执行等。这一请求必须清晰明了,便于法院理解您的诉求。 事实与理由部分则要详细阐述您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要讲清楚执行行为哪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比如执行的财产实际上是您的合法财产,而并非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同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需要在正文中说明。您需要提供能够支持您主张的证据,比如财产的权属证明等,并写明证据是从哪里来的。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方便法院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即您将这份执行异议书提交给哪个法院。然后由异议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出异议的具体日期。 总之,撰写执行异议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依据充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