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该怎么写?
我最近要签一份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如果合同里没约定解除条件该怎么写。担心之后要是出现什么状况,合同不好处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文本具体该怎么表述相关内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如果签订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在书写相关内容时,首先要明白合同解除在法律上是有规定和限制的。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大的类型。虽然没有在合同里专门约定解除条件,但法定解除情形依然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就是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这种情况下如果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就是我们说的预期违约;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要在合同中补充未约定解除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可写明:虽本合同未明确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况),任何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同时,双方可协商一致随时解除合同,协商解除时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明确解除的时间、责任承担等内容。这样写既保障了法定解除权的行使,也对双方协商解除做了一定规范。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