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期间房贷要怎么还清?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离婚程序,当初买房办理了房贷,现在还没还清。不知道这房贷在离婚期间该怎么还,是两人一起还,还是能约定一方还?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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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期间,房贷的还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贷由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在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协议书中的约定就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夫妻双方协商后决定房贷由男方继续偿还,那么男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该房贷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共同财产无法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房屋归属与房贷偿还的关系,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承担房贷。比如,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那么女方就要负责后续的房贷偿还。并且,获得房屋的一方还需要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并经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此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转按揭:是指在房屋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屋的产权和贷款债务转移给另外一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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