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进行坏账损失的核销?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有几笔应收账款估计收不回来了,想把它们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我不太清楚核销坏账损失的具体流程和方法,也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希望能了解一下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该如何正确核销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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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坏账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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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核销是企业在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操作,当企业确定某些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时,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坏账损失的核销。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核销坏账损失。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坏账损失的定义。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确认。比如,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坏账损失。在进行坏账损失核销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具体来说,企业要先进行内部审批,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报告,说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金额等情况,然后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再提交给企业的决策层,如董事会等进行审批。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才能将该笔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同时,在核销坏账损失时,企业还需要注意税务方面的规定。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此外,企业在核销坏账损失后,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对该笔债权的追索权。如果日后收回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及时入账,增加企业的收益。总之,核销坏账损失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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