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裁定申请复议书怎么写?


在探讨诉前保全裁定申请复议书的写法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诉前保全和申请复议。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而当当事人对诉前保全裁定不服时,就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这为我们申请复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下面来具体说说诉前保全裁定申请复议书的写法。首先,它的格式一般由标题、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项等部分组成。 标题要明确写“诉前保全裁定申请复议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要详细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要写清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复议请求部分,要清晰、明确地提出你希望复议后达到的结果。比如,请求撤销原诉前保全裁定,解除对某财产的保全措施等。 事实与理由是这份复议书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你要详细说明为什么你认为原裁定不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阐述该保全措施可能会给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影响你的正常生产经营等;二是指出原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者程序上存在的错误。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说明,做到有理有据。 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部分,可以附上与复议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在撰写复议书时,语言要准确、简洁、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情绪化的表述。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出复议申请,一般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一份好的诉前保全裁定申请复议书,要基于事实和法律,清晰地表达你的诉求和理由,这样才能增加复议成功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