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产继承条款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继承的条款,需要严谨且清晰,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及依据。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基本信息。这就好比给房产一个“身份证”,需要写清楚房产的具体位置,比如位于哪个城市、哪个区、哪条街道、具体的门牌号等;还要写明房产的面积大小,以及房产证的编号。这样做的目的是准确地确定你们要处理的是哪一套房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等条款,这里的房产就是合同标的,明确这些信息是合同有效的基础。 其次,确定房产的归属情况。要说明在离婚后,这套房产归哪一方所有。如果是双方共有,需要进一步明确各自所占的份额。比如,写明“该房产归男方所有”或者“该房产由男女双方按各占50%的份额共同所有”。这一点是整个房产继承条款的核心部分,因为只有确定了归属,后续的继承问题才有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你们在协议中确定房产归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处理方式。 接着,关于房产继承的具体安排。可以约定在房产所有权人去世后,该房产由谁继承。例如,写明“若男方去世,该房产由双方婚生子[孩子姓名]继承”。同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等情况,可以进一步约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如“若婚生子[孩子姓名]先于男方去世,则该房产由男方的父母继承”。这部分约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最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意味着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并且,为了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建议到当地的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力,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在法律程序中更容易被认可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