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复审理由书该怎么写?


撰写驳回商标复审理由书,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后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撰写方法、需阐述的理由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驳回商标复审。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行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该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接下来谈谈撰写驳回商标复审理由书的要点。理由书一般应包含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标题可以直接写“驳回商标复审理由书”。正文部分是核心,需要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进行逐一反驳。比如,如果商标局以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那么在理由书中就要详细说明自己的商标与他人商标在文字、图形、读音、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同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像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此外,还可以强调商标的独特创意和显著性,说明该商标是自己独立设计的,具有区别于其他商标的特征。 在阐述理由时,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可以按照不同的驳回理由进行分段阐述,先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语言要简洁明了、准确无误,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结尾部分要表明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和期望,比如“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准予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同时,要注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如果是个人申请则签字)。 最后,撰写驳回商标复审理由书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一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审申请,否则将视为放弃复审权利。二是要认真研究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不能泛泛而谈。三是提供的证据要真实、有效、充分,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观点。四是可以参考相关的案例和法律法规,增强理由书的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