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过程。它对于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处理赔偿事宜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该当事人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例如,A车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B车相撞,那么A车一般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种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在事故中的具体行为和过错情况。例如,A车在变道时未提前打转向灯,B车超速行驶,两车发生碰撞。此时,就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来确定是A车承担主要责任、B车承担次要责任,还是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第三种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因突发地震导致道路塌陷,车辆因此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各方都没有主观上的过错,都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此外,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有人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其他无过错的当事人就无需承担责任。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交警通常会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这些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的损坏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交警会根据这些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责任认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