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年后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已经离婚一年了,现在有些后续问题想弄清楚。之前离婚没离成,这一年里也经历了很多,想知道现在要是再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根据哪些情况来判决啊?是看感情状况,还是财产、孩子抚养这些方面也有不同考量?很想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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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一年后再次诉讼,法院的判决要分不同方面来看。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在这离婚一年中,存在上述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配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使离婚一年后,双方若对财产分配存在争议,仍需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协商或诉诸法院。比如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可能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并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是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一年后,若一方发现现存抚养权分配不能满足子女的成长需求,或是发生了重大情况变动,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法院在裁决过程中将全面衡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个人意愿(如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以及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对其身心发展更为有益等多方面因素。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可能会支持 。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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