肱骨骨折入院6天才给手术,术后手腕下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肱骨骨折后入院,等了6天才进行手术,术后手腕下垂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想知道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有啥标准,我这情况符不符合,该怎么去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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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你的情况中,就是为你进行治疗的医院以及相关医护人员,如果他们具备合法的行医资质,就满足这一条件。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对于肱骨骨折的治疗,不同的病情和身体状况,手术时间安排可能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入院6天才进行手术,有可能存在不符合诊疗常规的情况,但还需要结合具体病历资料和医学专家的意见来判断。 再者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的损害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术后手腕下垂可能是多种原因导致的,比如手术操作失误、术后护理不当或者本身骨折损伤了神经等。这就需要进行专业的医学鉴定来明确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所以,你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或者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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