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欠债太多,离婚的话我是不是要还债?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好多债,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离了婚之后,他这些债务我要不要一起还。我也不清楚这些债是他个人用了,还是用于家庭了,就很担心自己会被牵连,想知道在法律上我到底有没有还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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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离婚后您是否需要对老公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关键在于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表示认可,又或者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而,如果老公所欠债务是他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他个人赌博、吸毒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未经您同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等。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同样对此有相关规定,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所以,若您老公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离婚后您通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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