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欠钱离婚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最近正打算和丈夫离婚,突然发现他欠了不少钱。心里很慌,也不清楚这些债务我需不需要一起承担。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丈夫欠钱,离婚时债务分担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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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是能明确属于丈夫个人债务,比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资助与其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丈夫独自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等,那么离婚时妻子不需要共同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所以,判断是否要共同承担丈夫所欠债务,关键在于认定债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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