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归家离婚会怎么判?
我丈夫经常不归家,家里的事也不管,我实在受不了想跟他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调解,财产又会怎么分割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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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判决主要考量的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当丈夫长期不归家,妻子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丈夫不归家这种情况,如果妻子能证明丈夫不归家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两年,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分居”要满足因感情不和这一条件,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分开居住。 要是不能证明分居满两年,或者不归家并非是因为感情不和,法院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妻子可以提供丈夫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顾、双方缺乏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证据,让法院了解婚姻的实际状况。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丈夫的不归家行为给妻子造成了损害,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总之,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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