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什么,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在法律领域中,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和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合法的证据材料。不合法的证据材料,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取得或者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民事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比如,通过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获取的文件,或者以威胁手段让证人提供的证言,这些都属于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不能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接下来,说说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证据材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收集到的、可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各种材料。而证据则是经过查证属实,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材料。证据材料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它不一定能成为最终的证据。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供了一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这份合同复印件就是证据材料。但是,这份复印件是否真实、是否能证明案件事实,还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质证。只有当法庭认定这份合同复印件是真实有效的,并且能够证明相关案件事实时,它才成为了证据。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包括举证、质证、认证等环节。只有通过这些程序,证据材料才能被确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总之,了解不合法的证据材料以及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对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正确收集和使用证据至关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