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会怎么判刑?

我家亲戚之前把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非法转让出去,还从中获利了。我很担心他会被判刑,想知道这种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还非法获利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呢,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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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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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是明确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首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土地的使用人没有经过合法的手续,就把自己使用的土地卖给或者转给别人,还从中赚到了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有相关司法解释来界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二条规定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所以,如果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获利,司法机关会根据其转让土地的类型、数量以及获利金额等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属于“情节严重”还是“情节特别严重”,进而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量刑。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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