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与赔偿是怎样的?


在劳动关系中,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单位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把员工辞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当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让自己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是让单位支付赔偿金。 关于赔偿金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说,小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公司违法解除了和他的劳动关系,小明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他的赔偿金就是:首先,经济补偿是3.5个月的工资(3年算3个月,4个月超过了6个月算1个月),即3.5×5000 = 17500元;然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除了支付赔偿金外,还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因为违法解除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导致劳动者在重新就业前一段时间内没有收入,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这些损失的责任。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在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