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对新单位会有什么影响吗?
我之前失业了,领了一段时间的失业金。现在我找到了新工作,准备入职新单位。我有点担心之前领失业金这件事会对新单位有影响,比如会不会影响新单位给我交社保,或者会不会对新单位有其他方面的不良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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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它的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当你进入新单位工作,就意味着你重新就业了,此时就需要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领取失业金对新单位并没有直接的影响。新单位按照正常流程为你办理入职、缴纳社保等手续即可。不过,如果在你入职新单位后没有及时停止领取失业金,继续冒领失业金,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种情况下,影响的主要是你个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但也可能会对新单位产生一些间接影响,比如可能会引起相关部门对新单位用工情况的关注等。所以,在入职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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