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判刑一年半现已过去一个月还在看守所,还能被送监狱吗?怎么才能知道?
我被判刑一年半,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可我还在看守所。我想知道自己到底还会不会被送去监狱啊?要是会送,大概什么时候能走呢?我要通过什么办法才能确切知道这个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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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是有可能被送监狱执行刑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超过三个月的,一般要送往监狱执行。您被判处一年半,正常情况下是要送监狱的。 判决生效后,看守所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一般会在十五日之内将服刑人员送往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时间并不完全固定。一方面,判决结束之后服刑人员被送往监狱的时间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办理转监手续的进度、监狱接收安排等。另一方面,通常看守所会每个月向监狱输送两次罪犯,分别在月初和月末进行,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如果想知道是否会被送监狱以及具体时间,可以向看守所咨询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比较准确的信息。 相关概念: 交付执行:就是将罪犯交给相应的执行机关,比如监狱、看守所等,让罪犯去接受应有的刑罚处罚。 执行通知书:是法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一种法律文书,里面会写明罪犯的基本信息、罪名、刑期等内容。 转监手续:服刑人员从看守所转到监狱需要办理的一系列手续,像体检看身体状况是否适合转移、建立服刑档案记录个人情况、核对个人物品防止物品丢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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