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怎样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审查细则会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进行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其次,细则会明确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 接着,审查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主要包括对生产场所的卫生状况、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人员的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只有当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都符合要求时,才会给予食品生产许可。 最后,审查细则还会对食品生产许可的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等情况进行规定。例如,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