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目的只存在于什么犯罪中?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时心里所期望实现的那个目标。 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出现,有明确的目标指向,这就有了犯罪目的产生的基础。例如,甲为了获取乙的钱财,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甲希望通过抢劫行为得到乙的财物,这里“获取乙的钱财”就是甲实施抢劫这一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目的。 而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目的。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放任”意味着行为人虽然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但并不积极追求结果的出现,所以不存在明确的犯罪目的。比如,丙在打猎时,明知可能会打到在附近玩耍的小孩,但为了打到猎物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丙没有积极追求伤害小孩这个结果,也就不存在伤害小孩的犯罪目的。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本身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由于疏忽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结果的出现,所以也不存在犯罪目的。比如,丁是一名司机,因为疏忽没有检查刹车系统,导致刹车失灵撞死行人,丁并不是希望行人死亡,也就不存在撞死行人的犯罪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从这两条法律规定能看出不同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别,也能进一步理解犯罪目的为何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