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期间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理离婚手续,目前还没办完。这段时间我自己工作有了一些收入,不知道这些钱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担心之后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有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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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离婚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弄清楚“离婚期间”的界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 “离婚期间”指的是从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意愿,到离婚手续完全办理完毕这一时间段。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来说,只要还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未生效,那么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在此期间获得的收入,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的工资收入、经营店铺获得的利润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协议中约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离婚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期间的收入原则上算共同财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最好能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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