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办理?


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究竟是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办理,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分配遗产。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了谁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了在继承开始后,法律确定了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意愿,法律会尊重这种意愿。但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是有效的。例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有,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遗嘱的效力或者继承方式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