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约金必须按照合同交吗?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里面规定辞职要交违约金。现在我想辞职,可这违约金挺高的,我有点舍不得交。我就想问问,是不是必须得按照合同交这个违约金啊?有没有啥办法可以不用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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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辞职违约金并不一定必须按照合同来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违约金的相关法律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中,只有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为你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而你在服务期内辞职,那么就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金额会有相应限制。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你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也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这两种法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不属于服务期违约和竞业限制违约这两种情况,那么这个约定是无效的,你无需按照合同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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