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后遗产该如何分割?


亲人去世后遗产的分割是一个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也就是说,只有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比如合法的房产、存款、车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接下来,要确定继承方式。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割遗产。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具有优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中,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程序问题。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分割遗产时,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总之,亲人去世后遗产的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兼顾亲情和实际情况,以合理、公平的方式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