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稽查案件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我涉及到一个稽查案件,但是完全不清楚整个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心里很没底,也不知道每个阶段大概要做什么。想了解下稽查案件从开始到结束,一般会经过哪些步骤,每个步骤都有什么要求和规定,这样我心里能有个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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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稽查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稽查案件的办理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选案阶段。选案就是确定要对哪些对象进行稽查。选案的来源有很多种,可能是通过计算机选案系统筛选,也可能是根据上级交办、群众举报、部门转办等方式确定稽查对象。例如,税务稽查中,如果有群众实名举报某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就可能将该企业列为稽查对象。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接着是检查阶段。在这个阶段,稽查人员会对被稽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他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账册资料、实地检查等。以税务稽查为例,稽查人员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要遵循法定程序,如出示检查证件等。《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明确,检查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证据材料,收集的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并与证明事项相关联。 然后是审理阶段。审理部门会对检查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如果发现问题,会要求检查部门补充调查或者重新处理。审理结束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据相关规定,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理决定。 最后是执行阶段。执行部门会按照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督促被稽查对象履行义务。如果被稽查对象主动履行,执行程序就顺利结束;如果被稽查对象不履行,执行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扣缴存款,查封、拍卖财产等。同时,《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对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措施都有明确规定,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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