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征地程序的暂行办法是什么?

我家在农村,最近听说村里可能要征地。我想了解一下农村征地程序的暂行办法,不知道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比如征地前要做什么、征地过程中有哪些流程、征地后又有什么后续工作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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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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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程序是一个复杂且受到严格法律规范的过程,它涉及到众多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前的告知与确认。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这一步骤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让他们提前了解征地相关信息。 接下来是征地的审批环节。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只有经过合法审批,征地行为才具有合法性。 然后是征地公告与登记。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再就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补偿标准等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最后是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在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并且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合理补偿安置后,征地工作才算基本完成。整个农村征地程序的暂行办法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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