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报酬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在探讨实习报酬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实习的不同类型以及劳动争议的概念。 实习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学生的毕业实习,这是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是为了完成学业,和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已毕业的求职者以就业为目的进行的实习,这种情况下和用人单位更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对于学生毕业实习,由于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实习报酬纠纷通常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学生遇到这类纠纷,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向学校反映,甚至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而对于已毕业求职者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如果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实习报酬纠纷就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判断实习报酬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关键在于确定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