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药品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在和药品打交道,涉及一些业务办理,不太清楚办理药品方面的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办理药品有哪些相关规定和解释,这些解释会对我的业务有什么影响,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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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司法解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办理药品相关事宜有较为详细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中。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劣药”则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生产、销售劣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在办理药品案件时,司法解释还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在实际办案中准确地认定犯罪行为和量刑。 同时,对于一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行为,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同样可能构成犯罪。这些规定旨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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