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想要求对方赔偿。但不太清楚在审理这类赔偿案件时,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解释和规定。比如赔偿的范围怎么确定,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等。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内容,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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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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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司法解释。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涉及的一些关键内容。 首先,该解释明确了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则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这就好比在一个交通事故中,被撞受伤的人就是赔偿权利人,而撞人的司机或者其所属的单位等可能就是赔偿义务人。 关于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例如,一个上班族因受伤住院,耽误了工作,他因此减少的收入就可以作为误工费要求赔偿。 对于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 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方面,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该解释还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也作出了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等因素确定。 这些规定为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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