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由会计开具还是由出纳开具?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公司财务人员就我和出纳两人。最近开票的事一直没明确分工,我觉得该出纳开,出纳觉得该我开。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发票到底该由会计开还是出纳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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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发票由会计开具还是出纳开具并没有绝对的法律规定,这主要取决于企业内部的财务分工和管理制度。 会计和出纳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两个重要岗位,二者有着不同的职责。会计主要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核算,包括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和反映。出纳则主要负责企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该办法强调了开具发票的义务和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具体由哪个岗位来操作开票事宜。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人员配置有限,可能由出纳或会计一人兼任开票工作。而在规模较大、分工细致的企业,会计更熟悉税务申报和账务处理,由会计开具发票可以更好地保证发票信息与账务处理的一致性;出纳与款项收付联系紧密,在收款后直接开具发票也较为便捷,所以也可能由出纳负责发票开具。不过,无论由谁开具发票,都必须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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