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在蜜雪冰城工作13天辞职扣30%工资合理吗?
我暑假去蜜雪冰城打工,干了13天想辞职,结果老板说要扣30%的工资。我辛辛苦苦工作,这一下扣这么多,感觉太不合理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老板这么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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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暑假在蜜雪冰城工作13天辞职就扣30%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理的。 首先,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在您的情况中,工作了13天,这期间您已经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这13天的全额工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强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没有事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扣除30%工资,那么单位随意扣工资就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即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该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这种扣除工资的约定明显不合理,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如果单位以您突然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扣工资,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损失与您辞职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扣除的工资数额也应当合理,不能超过合理的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作13天辞职就扣30%工资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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