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该如何认定?


首先,我们来探讨遗弃致人重伤是否算遗弃罪这个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遗弃致人重伤通常是算遗弃罪的。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里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就是指那些因为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没办法自己照顾自己、维持基本生活的人。而“负有扶养义务”,可以是基于法律规定,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可以是基于合同约定等其他情形。 当行为人有能力扶养却拒绝扶养,并且导致被遗弃人重伤这种严重后果时,一般就符合遗弃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接下来看看遗弃罪如何认定。 第一,主体方面。遗弃罪的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比如在家庭关系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方有能力却拒绝扶养另一方,就可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条件。 第二,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自己有扶养义务,却故意拒绝履行。比如有的人就是为了逃避照顾老人的责任,故意将老人遗弃,这种主观故意是认定遗弃罪的重要因素。 第三,客体方面。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以及其受扶养的权利。家庭中每个成员都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关爱、相互扶养,而遗弃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家庭关系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主客观条件,才能认定为遗弃罪。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该如何区分?
- 赠与贵重物品后是否有权要回?
-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法院还会进行鉴定吗?
- 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多久才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过了投诉时效去打官司还有胜算吗?
- 农村自建房没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 做三代试管能否报销医保?
- 矿山施工承包单位出现工伤由谁负责?
- 三人继承房产,其中一人不卖,还能卖吗?
- 在国务院客户端的投诉要怎么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现行修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 贩卖假酒包装是否违法?
- 缓刑期间不交罚款会被收监吗?
- 政治权利内容是什么意思?
- 如何认识《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 脑震荡算人身伤害吗?
- 发回重审案件是否可以加刑?
大家都在问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该如何区分?
- 赠与贵重物品后是否有权要回?
-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法院还会进行鉴定吗?
- 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多久才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过了投诉时效去打官司还有胜算吗?
- 农村自建房没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 做三代试管能否报销医保?
- 矿山施工承包单位出现工伤由谁负责?
- 三人继承房产,其中一人不卖,还能卖吗?
- 在国务院客户端的投诉要怎么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现行修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 贩卖假酒包装是否违法?
- 缓刑期间不交罚款会被收监吗?
- 政治权利内容是什么意思?
- 如何认识《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 脑震荡算人身伤害吗?
- 发回重审案件是否可以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