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要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并非所有的行政不作为都会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行政不作为更多地会被视为一种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比如一些轻微的拖延办理行政许可等情况,可能只是违反了行政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受到行政内部的处分等。 然而,当行政不作为符合特定条件时,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一些渎职类犯罪可能与行政不作为相关。例如,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玩忽职守就可能表现为行政不作为的形式,比如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应当监管的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另外,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也是与行政不作为相关的犯罪。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了犯罪线索,但出于私利等原因,故意不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这种行政不作为就构成了犯罪。 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以及行政主体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主观过错。如果造成了重大的公共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者严重影响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等严重后果,且行政主体存在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因重大过失而未履行职责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般的行政不作为,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通常会按照行政违法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