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了年假但是上班了是否算加班?
我本来调好了年假打算休息,结果公司临时有事让我去上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上班的这段时间算不算加班啊?我需不需要额外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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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调了年假但上班是否算加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而加班则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当劳动者调好了年假却因工作原因上班时,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用了劳动者原本应享受的年休假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的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劳动者补休年假,就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日工资收入的300%。所以,调了年假上班,不算普通意义上的加班,但用人单位要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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