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坏账是否需要交税?
我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确定收不回来了,打算计入坏账。但我不太清楚,把这笔账计入坏账后,在税务方面会有什么影响,需不需要交税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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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计入坏账是否需要交税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坏账。坏账就是企业没办法收回来的应收账款。企业通常会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进行评估,一旦发现某些款项很可能收不回来,就会把它们计入坏账。比如,债务人破产、死亡,或者经过很长时间仍未还款等情况,都可能导致企业将其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般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企业自己计提坏账准备的时候,不能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这时候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利润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如果企业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了,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比如,企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法院的判决书、破产清算文件等,证明这笔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了。当满足这些条件并完成申报后,企业就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