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和别人在一起算出轨吗?
我和老公正在离婚冷静期,可这期间我和别人在一起了。现在老公知道了,说我出轨,要在财产分割上让我少分。我就想问问,离婚冷静期还没正式离婚,和别人在一起真的算出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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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冷静期和别人在一起是否算出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出轨”和“离婚冷静期”的概念。出轨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忠诚义务,与他人发生情感或性关系的行为。而离婚冷静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依然是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所以,在这个期间与别人在一起,是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出轨行为。 如果因为在离婚冷静期出轨,在后续离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对于出轨的认定,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出轨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通常会被考虑进去。无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获得一定的倾斜,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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