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是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和我爱人正在走离婚程序,进入离婚冷静期了。这期间我们还是夫妻关系吗,很多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比如财产方面,还有一些以夫妻名义的社会关系等。我想知道离婚冷静期到底算不算婚姻存续期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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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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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它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婚姻关系就依然是存续的。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仍然享有和承担着法律规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方面,依然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在一些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的事务上,也依然是以夫妻关系来认定的。只有当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离婚冷静期是婚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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