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是否必须要父母双方在场?
我想给孩子改名字,但是孩子他爸在外地工作,一时半会回不来。我就想问问,给孩子改名必须得父母双方都在场吗?要是他不能回来,这名字还能不能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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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改名是否必须父母双方在场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改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人改名,一般而言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姓名变更等重要事项通常需要由监护人共同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父母双方都在场并签字同意,以此来确保改名是父母双方真实的意愿。不过,如果一方确实无法到场,也可以通过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方式来表达其同意改名的意愿。比如,父亲在外地不能回来,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份同意孩子改名的授权委托公证,母亲拿着这份公证书去办理改名手续。 其次,对于成年人改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变更,不需要父母在场。成年人只需要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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