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亲属卡算赠与吗?
我和对象分手了,恋爱期间我给他开通了亲属卡,他用了不少钱。现在我们分开了,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这亲属卡消费的钱算赠与吗?我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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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分手了亲属卡消费是否算赠与,我们得先了解什么是赠与。赠与在法律上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判断亲属卡消费是否属于赠与,关键在于看当时开通亲属卡的意图以及双方对这笔钱的约定。 如果开通亲属卡时,明确有证据表明是有条件的,比如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支持,当分手这个条件出现,赠与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然而,如果开通亲属卡时,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纯粹是出于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等目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之后要收回,那么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一般的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旦亲属卡被对方使用,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了。 所以,分手时亲属卡消费是否算赠与,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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