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合同是一式两份吗?
我和一家经纪公司签合同,公司只给我一份,说经纪合同就是一式一份。但我有点不放心,想问下从法律规定来说,经纪合同是必须一式两份吗?还是说份数可以随意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经纪合同必须是一式两份。合同的份数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双方就经纪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生效。 从实际操作和保障权益的角度来看,一式两份是比较常见的做法。这样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合同,方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查阅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自己持有的合同也可以作为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强调的是合同订立的形式,而对于合同的份数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合同份数,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建议合同双方尽量签订一式两份或多份合同。比如在一些经纪业务中,可能涉及到多方主体,如艺人、经纪公司、演出主办方等,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签订一式多份合同,确保每个相关主体都持有一份,方便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总之,合同份数的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各方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