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买房是否有关系?


在探讨分居期间买房是否有关系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为止。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回到分居期间买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即便夫妻处于分居状态,只要婚姻关系还在存续,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等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如果用这些收入来买房,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对夫妻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比如约定在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房子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此外,如果能够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没有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那么该房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的存款直接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后续的装修等支出。 综上所述,分居期间买房是否与配偶有关系,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夫妻双方是否有财产约定等因素。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前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房屋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