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内在车线造成货物损失是否由承运人承担?
我发货找了承运人运输货物,结果货物到地方发现因为包装内在车线的问题有损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损失是不是该由承运人来承担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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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包装内在车线造成货物损失是由承运人承担的。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完好地运输到约定地点。这就好比你雇了一个搬家公司,他们有责任把你的家具等物品毫发无损地搬到新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包装内在车线属于包装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损失,不属于上述承运人免责的情形。如果因为包装内在车线不牢固等问题致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那么承运人就没有尽到安全运输货物的义务,应当对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是托运人提供的包装不符合要求且自己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免责事由,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包装内在车线造成货物损失是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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