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受伤算工伤吗?
我开了个小作坊,之前招了个看着挺大个的孩子,后来才知道他还没满16岁,结果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我也挺担心的,不知道这种雇用童工受伤的情况算不算工伤啊,我要承担啥责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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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雇用童工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童工。 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这里的劳动者,一般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由于童工不具备合法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童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无需对受伤的童工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此外,《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也对相关赔偿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指出,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所以,虽然雇用童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依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使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不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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