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孕期是否一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我现在怀孕了,在公司上班,担心公司会以各种理由辞退我,所以想了解清楚在孕期公司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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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存在特定过错情形时除外。 这是基于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女性生理和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为保障她们的权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女职工存在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女职工在孕期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总之,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并非绝对,女职工自身也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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