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现在到了过户这一步,但是卖家和我对于过户费用由谁承担产生了分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买卖房子的过户费用到底该谁来承担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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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房子的过程中,过户费用的承担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下面就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关于过户费用承担并没有绝对统一的法律规定说必须由哪一方来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由谁来承担过户费用。这就好比两个人做买卖,对于一些额外的开销,双方可以商量着来,怎么谈妥就怎么办。
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合同中对于过户费用的约定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旦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过户费用由某一方承担,那么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这就像是大家一起定了个规矩,都得遵守。
要是合同中没有对过户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约定,通常按照相关的交易习惯和一些行业惯例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买家可能需要承担契税等费用,卖家可能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等费用。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这里的承受方一般就是买房的人。而对于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房屋买卖中卖家转让房屋取得所得,所以可能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过户费用承担问题上买卖双方产生了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公平原则等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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