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宿舍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负责吗?
要判断员工在宿舍脑溢血住院公司是否要负责,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的相关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宿舍突发脑溢血,宿舍不属于工作场所,脑溢血也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所以通常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公司存在过错,比如宿舍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像漏电、房屋结构问题等,诱发了员工的脑溢血,那么公司就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那么公司要承担员工本应可以通过保险报销的费用等损失。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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